近日,在全省残联工作会议上,烟台残联荣获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几年,烟台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下大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收工作,通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就业扶贫基地、自主创业扶持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就业与征收保障金工作的双丰收。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通过邮寄《致用人单位领导的一封信》及下达催缴通知等形式,将残疾人就业政策及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致以说明,通过相应措施促使其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