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脱贫攻坚:以排查找不足 以实招促成效  
 
发表时间:2020-03-26 14:20
来源:市残联
 
 

为提升贫困残疾人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残联制定了《烟台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实施方案》,重点对脱贫攻坚开展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照目标任务,逐项梳理自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总结工作成效。

工作原则

1.坚持质量标准。聚焦脱贫质量,严格自查程序和评估标准,全面核查,精准评估,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助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

2.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查找尚未落实的惠残政策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坚持边查边改,以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3.坚持目标导向。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工作目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抓好惠残政策和服务的落实。

排查整改重点

1.残疾人证办理。进一步摸排身有残疾未办理残疾人证的建档立卡人口情况,确保每一个达到残疾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有残疾人证(在充分讲明惠残政策的情况下仍不愿意办证的除外)。全面摸查建档立卡残疾人的残疾等级情况,对自身残疾等级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的,重新组织残疾评定。加强政策宣传,让基层群众了解残疾人证办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优先保障建档立卡户的办证申请,及时安排评残,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流动服务、集中评定、上门评定、远程评定等方式,优化评残程序,缩短办证时间。

2.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脱贫攻坚期内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主动联系当地民政部门逐一核查,符合条件的,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进一步核实尚未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尚未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信息,将符合领取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

4.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有改造需求的139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改造任务,同时,摸清今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需求,对有需求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安排保障资金,完成改造。

5.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突出服务优先,根据残疾人真实需求,结合康复服务政策,集中资源、保障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居家精准康复项目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肢体残疾人。加强有辅具需求残疾人的筛查和适配工作,严格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保证服务效果和服务质量。

6.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加大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年满55-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信息,提供给当地人社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未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重度残疾人,逐一落实,确保足额按时领取养老金。

7.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排查。对照比对数据,逐户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实录袋中是否存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发现为C级或D级未改造的住房,主动向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确保符合条件的纳入改造范围,保障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安全。

自查评估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结合市县两级开展的脱贫攻坚大督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自查评估,全方位查找存在问题,多维度评估工作成效,多层面印证评估结果。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落实4方面内容对脱贫攻坚以来工作全面自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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